饭后一支烟,赛过活神仙”,可惜我不抽烟,也就没当过这云里雾里的神仙。但我喜欢喝酒,看看我这名号“我醉欲眠”,先就把嗜好给通报了。个人感觉,酒过三巡,醉及七分,是最飘飘欲仙的时候,仿佛天下大事都可化小,小事都可化了,一切烦恼都付于了清风明月,个中滋味,恐怕是一支烟所不能及的。你听说过哪位神仙是抽烟的吗,至于喝酒,你听过哪位神仙是不喝酒的吗?洞里乾坤大,壶中日月长,这洞里岁月要是没有“壶”,估计许多神仙早就甩手不干,重回万丈红尘了。王母娘娘的蟠桃宴,缺了酒,一部“神仙史”只怕得重写。
曾经有两个酒徒给我留下深刻印象,一个是在绍兴咸亨酒店蹭吃的老酒鬼,一个是我的篮球教练。十几年前,我和女友——当时还是两个穷书生曾慕名直奔绍兴,在留连过百草园后,又一路追寻咸亨酒店而去。那时的咸亨酒店窄窄仄仄,厅堂里只几张三尺凳,完全符合我们读过《孔乙己》后的想像,绍兴老酒诱人的醇香就从柜台后一排排酒瓮里漾开来。坐进去,嚼几颗茴香豆,墙是白的,瓦是青的,阳光是斜斜的,大花碗里的陈绍酡如美人红颜,未喝心已先醉。这时我看到一个绍兴老倌,穿着短袄,戴一顶旧毡帽,醉意已经有了七八分,笑咪咪坐一条矮几上,有哪位客人起身,他就慢慢踱过去,捧起没喝完的剩酒,咪眼美滋滋地啜上一口,眼角鱼纹好似一朵霜菊,然后心满意足地咂咂嘴,眉毛舒成倒八字,活脱脱的弥勒佛。我打了两斤五年陈,坐了近两个小时,就看他这桌那桌喝了两个小时,依然笑咪咪,依然有滋有味,依然七八分醉意。苏轼说“不辞长作岭南人”,这时的我极没出息地想长作绍兴人,就跟在这老倌身后,天天一起喝些剩酒,天塌下来也不用管。我那篮球教练姓俞,身高一米九,骨架粗大,也骨瘦如柴。传说,几年前的他还是浑身犍子肉,正宗省少体校出身,之所以成了现在这模样,全是喝酒惹的祸。这点我相信,因为我帮他跑过多次腿,全是去买酒。我们的训练课,他是拎着啤酒瓶在指挥的,两瓶啤酒喝完,训练也就到此为止。踢足球时更恐怖,拎的是一热水瓶的绍兴加饭酒,踢的是右后卫,只要球过了前场,就到门柱后喝酒——和守门员一起喝,他俩少体校就是搭档。我想,我之所以喜欢上杯中物,是受了他毒害的。
打完球,一身臭汗,有两件事的惬意是平时没有的:在浴室吼歌,然后就是喝酒。在浴室里,运动后的亢奋还未消褪,音域能比平常宽八度,先不论着不着调,单指那高音部,恐怕并不亚于帕瓦罗蒂、多明戈。然后喝酒,先来瓶啤酒漱漱口。上网要有网友,打球要有球友,喝酒当然不能缺了酒友。狐朋狗友,赤膊上阵,喝五吆六,骂爹骂娘,实在是人生中最逍遥快乐之事。
最常去的,是保中路上的新好味道。
打球一般都在消防队,现在多改在国税局。一场搏杀,痛快淋漓,终于刀枪入库,倦鸟归林,一伙人顺道就来到这好味道。于是,战场便从球场搬到了酒桌。不说这里厨艺,也不评论价格,图的是这里轻松自在的喝酒氛围。酒桌就摆在露天,而老板本身也是球道人物,我们戏称他是我们当地的篮球形象代言人,有一副魔鬼身材,喝起酒来也象魔鬼般的恐怖。这里也是球迷的汇集地,门前三五桌,看来看去,往往每桌都是光着膀子过了球瘾来过酒瘾的。
那么我们也光膀子好了,先用手抓几丝酱油肉,然后第一杯,大家一起干!当然是冰啤酒了,明知对肠胃不好,但那透心凉的诱惑,贯穿五脏六府的舒爽,还有一饮而空的豪气,使你不作第二选择。
接下来,就属通关阶段了,顺时针逆时针,怎么转都行,反正一个也不能少。也不用多说话,两人对视一眼,心领神会,端起杯敲敲桌子,随即一饮而尽。敬来敬去,常会“撞车”,就说声“我也敬到你了,互敬互敬”,一起一仰脖子。酒下肚了,话题也广泛起来,天南海北,无禁无拘,自吹自擂三分球怎么个准,上篮怎么个潇洒,顺便还指导旁人该怎么跑位,遇上封盖手腕也不能变形。到这个时候,路灯也该亮了,耳根也有点红了,嗓门儿也提高了,通关基本结束,有能耐的第二轮开始,意犹未尽的自由发挥。遇上个别较真的,还会把空瓶举起来,要求点数,看是不是同量。常觉得人生在这时候是一种境界,身处小城街巷一隅,心底却天宽地阔,似乎已跳出三界外,不在五行中,名利二字化为云烟,抛到九霄云外。这种痛快畅意,又岂是正襟危坐在包厢里,规规矩矩陪领导、陪宾客一斟一酌所能比肩呢?球场讲的是公正公平,动作要的是行云流水,这喝酒也是一样的啊,任意所之,率性而为,大家都是朋友,大块吃肉,大口喝酒,管他天王老子,全部平起平坐。
“两人对酌山花开,一杯一杯复一杯;我醉欲眠卿且去,明朝有意抱琴来。”我们没有李白这雅致高量,抱不来琴,但明天还想一起喝酒吗,好,打球去。
酒人酒事
类别:一静不如一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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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片雪花
@ 2006-07-06 10:52:03 评论
原来你真是酒鬼啊,我在咸亨酒店喝过酒的.说不定当时你在哦.
作者回复:酒中有真意,欲辩已忘言。凡真性情者皆是与酒有缘人。
白露为霜
@ 2006-06-27 11:24:37 评论
昨晚胡乱评论一番,开个玩笑,删了吧
作者回复:行啊,很久很久以后.
白露为霜
@ 2006-06-26 22:00:19 评论
我们这里有句话:喝一辈子酒,丢一辈子丑,抽一辈子烟,烧一辈子手.看你喝酒这痛快劲,恐怕要羡煞李白了.哈哈. 下次你改个名字叫 我醉偏不眠.
作者回复:还有什么酒谣啊,洗耳恭听.
点滴
@ 2006-06-25 16:37:45 评论
哈哈……不做烟民当酒鬼:)
作者回复:嗯,酒鬼该是很幸福的一类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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