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15日,曾经翻腾而起的蘑菇云,弥漫了半个市区的浓雾似乎随着日渐晴朗的天气,也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。一场大火,代价是两条鲜活生死,6000万元资产,以及动用的大量人力资源、物资资源。
大火已经熄灭,善后工作也进入尾声。从正面的报道上,我们得到了很多信息,对于一场灾难而言,市委市政府的开放程度是前所未有的。无论是报纸、电视,还是政府网站、政务信息,我们都能比较及时、比较全面地了解事态进展,不至于谣言蜂起,造成人心惶惶。事件的进程体现出了市委市政府在控制突发事件时的驾驭能力,完全可以打出满意分。立功人员该奖的奖,该表彰的表彰,该慰问的慰问,都在有条不紊进行,这也是必需的,很重要的一项工作。但是,在整个事件处理过程中,我们很遗憾地看到,对于事故责任的追查,对于为什么会发生这样一起惊天大案的深层次原因,我们的媒体又一次作出习惯性的回避,至少,没能表现出报道英雄事迹时的深度与热情。
“6.15”,有一种声音还是缺失。
从各方面报道来看,这起事故发生于上午8时5分,那时,距离交接班时间仅仅过去5分钟,地点是双氧水车间。事故原因,《今日龙泉》曾登过一小豆腐块,结论很简单,是死去的那位女工违规操作所致,大意是一个锅炉内的剩余液未放空,一个泄压的锅盖未打开(真的很抱歉,我只记得这么个大概)。
死者已矣,我们不可能再起她于地下,她也不可能自起于地下,来回答我们的追问。但是,作为依然活着的人,我觉得还是有几个疑问需要有解答的:
一是锅炉爆炸所需的时间。5分钟啊,仅仅是五分钟,她刚从别人那儿接班,随即发生爆炸。按常理推测吧,一个锅炉从开启,到升温,再到爆炸的临界点,会是一个相当的过程。5分钟,可能吗?我听到的另一种说法是,即使是违章操作,也应该需要20分钟或以上。这么说来,在她交接班之前,那危险就存在了,违章已经是实时进行了。事故的鉴定部门,应该提供这方面的权威论证:违章到底是从哪个时间段开始的?质量合格的设备从启动到爆炸的最低时限标准是多少?
二是交接手续规范吗?既然是剩余下来的化学液体,那么,就该是上一班期所产生的,按理,应该上一班处理安全后交下一班,为何要交由下一班处理,而且是如此高危的隐患呢?这样的交接手续是什么部门制定的,违不违反有关制度,这样的制度为什么能存在这么长时间也不改正?这些问题,应该有个合理的回答。
三是设备质量合格吗?我不是专家,我只是从普通人的角度来揣测,一个5分钟就爆炸,而且爆炸前毫无预警的高危装置,无论如何,是有缺陷的。换句话说,是有隐患的。而对于这样高危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,一定是需要非常完备,在公司内也要有多层次检查、监控部门。这些,公司完备吗?
最后一个很简单的问题,这里的工人都有上岗证吗?
我想,无论是对死去的人还是活着的人,都要有一个答案。


